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重点机构场所核酸查验工作的通知
2022-09-13 08:42:5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唐藤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266

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组、各专班,各乡镇政府,县直各单位:

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,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重点机构场所核酸查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外省入(返)桑(张)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桑(张),并在24小时内完成落地检,间隔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(三天两检)。

二、所有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、高铁、列车、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。

三、所有人员入住宾馆、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时,均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外省入(返)桑(张)人员进入旅游景区时,还需同时查验入湘后3天2次核酸检测记录。

四、进入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、餐饮单位、剧场影院、商场超 市、农(集)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(除医疗卫生机构外)时,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五、执行时间为9月9日至10月31日

桑植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2022年9月12日

责编:唐藤

来源:桑植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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